讨债公司根据1989年6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411次会议通过的《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》第5条一第11条的规定,收取诉讼费用的标准依如下规定确定: 案件受理费。 侵害姓名权、名称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、荣誉权的案件,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。其他非财产案件,每件交纳10元至50元。财产案件,按争议的价额或金额,照下列比例交纳:不满1000元的,每件交50元。超过1000元至5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四交纳。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三交纳。超过10万元至2。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二交纳;。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一点五交纳。超过50万元至10。万元的部分,名人励志故事按百分之一交纳。超过10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零点五交纳。 侵害专利权、著作权、商标权的案件,每件交50元至100元;有争议金额的。按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交纳。 行政案件按下列标准交纳:治安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5元至30元。专利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50元至400元。其他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30元至100元。有争议金额的,按财产案件收费标准交纳。劳动争议案件,每件交纳30元至50元。
平南县位于广西东南部,黄金水道西江上游,居北纬232’19”-242’19”,东经1103’54”-11039’42”,面积2988平方公里。平南古称龚州,置县已有1700多年历史。为东部沿海发达地区和资源丰富的西部结合部,是大西南东向出海的最便捷通道,地理位置优越。全县现辖7乡18镇,人口130万多人。县城驻地平南镇,城区建成区面积12平方公里,人口约13万人。平南县自然资源丰富。有野生动物200多种,植物资源1000多种,其中药用植物500多种。已发现的矿藏资源有石灰石、花岗石、红砂石、重晶石、金矿、高岭土等10多种。其中石灰石储量40亿吨;红砂石储量20多亿吨,花岗岩储量30多亿吨。境内有浔江、大同江、白沙江等十几条河流,水能蕴藏量9.49万千瓦,可开发装机总容量7.53万千瓦。全县山清水秀,四季如春,已建成的旅游景点有大王宫、白马双英等10多个。平南县地处低纬,北回归线横贯县境中部,南近海洋,属南亚热带季风气候。全县气候温和,年平均气温21.5℃,年降雨量1630毫米,年平均日照1712小时,年无霜期为340天。